信網7月31日訊 近日,消費者李女士向信網(熱線0532-80889431)反映,自己2024年10月在京東平臺京選配件京東自營旗艦店購買的京選自有品牌充電寶外觀沒有3C認證標識。由于目前無3C認證的充電寶無法帶上飛機,自己曾多次與客服進行溝通,始終沒有得到一個滿意的答復。信網了解到,自2024年8月1日起,未獲得CCC認證證書和標注認證標志的充電寶,禁止在市場上流通銷售。李女士認為,自己在禁售截止日期之后仍購買到無3C認證充電寶,商家已違反相關規定,涉嫌違規銷售。
消費者網購無3C認證充電寶 質疑商家違規銷售
李女士稱,自己于2024年10月在京東平臺京選配件京東自營旗艦店,花費63元購買一款京選京東自有品牌規格為20000毫安的移動充電寶。由于中國民航部門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無3C認證、標識模糊或屬召回范圍的充電寶登乘國內航班,自己在檢查時發現,該充電寶產品外觀上并無涉及3C認證的相關標識。隨后,李女士向平臺客服詢問“2024年8月后銷售的充電寶是否必須有3C認證”,客服回復稱“2024年8月開始,京東京造所有在售充電寶均具備國家3C認證,可放心購買”。當李女士提及自己手中的產品并無相關認證標識時,客服未能給出明確答復。
“按照國家標準,2024年8月以后就不允許銷售沒有3C認證的充電寶,可我這個充電寶卻是在10月份下單買到的。”李女士認為,商家涉嫌違反國家強制認證規定,違規銷售無3C認證的庫存產品。自己曾多次聯系客服要求處理,對方雖承諾會有專員對接,卻始終未給出滿意答復。在多次維權無果后,李女士無奈之下向商家所在城市的政務服務熱線進行投訴。“我投訴商家違規銷售,客服只強調‘質量沒問題’,始終沒有給出一個妥善的解決方案。”
據了解,3C認證的全稱為“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英文縮寫CCC。是為保護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國家安全、加強產品質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制度。2023年8月1日起,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鋰離子電池和移動電源實施CCC認證管理,2024年8月1日后,未獲認證的產品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同款型號執行標準不一 平臺已為消費者進行處理
信網在查詢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后獲悉,型號為JX20等移動電源,認證證書狀態有效,發證日期為2024年5月15日,有效期至2029年5月14日,認證標準為GB 31241—2022、GB 4943.1—2022,認證委托人、生產者及制造商均為廣東摩達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而李女士所購買的充電寶型號雖同為JX20,但外觀標明的執行標準卻為GB/T35590-2017。
為了進一步了解事件的詳情,信網就相關問題電話聯系了京東商城客服。客服工作人員向信網表示,已記錄相關情況,后續將由其他業務部門的工作人員就此事聯系消費者進行溝通核實。同時該客服表示,關于李女士商品的處理方案,將由專員在核實情況后聯系記者進行答復。在核實情況后,工作人員致電信網表示,京東方面已第一時間與用戶進行溝通并進行處理,目前雙方已就相關問題達成和解。
業內解析安全隱患 監管部門提示合規選購
相關業內人士向信網表示,無3C認證意味著產品核心安全性能未達標,若相關充電寶采用了劣質電芯生產,在高溫耐受、過充保護、短路保護等方面無法保障,日常使用過程中可能會存在過熱、短路等安全隱患。市場監管總局規定2024年8月后出廠的充電寶必須帶有3C強制性認證,其認證依據為GB 31241—2022和GB 4943.1—2022兩項強制性標準,涵蓋電氣安全、電池安全及環境保護要求。按照行業規范,通過3C認證的“新國標”產品,其外包裝和本體一般會標注上述兩項執行標準。信網在走訪的過程中發現,無3C標識的充電寶,標注的執行標準通常為2017年發布的GB/T 35590—2017《信息技術便攜式數字設備用移動電源通用規范》,該標準未涉及3C認證要求。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購充電寶時,應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產品,并在購買前檢查產品外包裝是否完整、產品標識及信息是否齊全。特別注意查看產品是否標有CCC認證標志及外包裝和本體標注的相關執行標準,并索取購物發票作為憑證留存。(耿潤)
[來源:信網 編輯:趙曉珊]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