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在的就醫過程中,電子化、信息化的技術手段應用的越來越多,特別是電子病歷的應用,為患者保留就診記錄以及后續復診都提供了極大的便利。然而,關于青島市市立醫院的一份行政處罰卻顯示,該院曾存在醫療資質管理和醫療技術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的問題。信網(熱線0532-80889431)了解到,這一處罰與一位患者家屬的投訴相關。
日前,一位用戶在某社交平臺,連續發布了多個反映青島市市立醫院診療問題的帖子。在其最后一次發布的帖子里,是一張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圖片,信網從企查查也查詢到了該處罰信息。處罰信息顯示,患者家屬曾在青島市市立醫院東院區心外二科住院治療,入院診斷為無“肺栓塞”,出院診斷更新后,電子病歷系統自動將“專科評估單”上的入院診斷刷新為“肺栓塞”,致使電子病歷中顯示的入院診斷與實際入院診斷不符。
青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依據查明的事實,認為青島市市立醫院的行為違反了《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的規定,構成了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和醫療技術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的事實,對醫院做出警告并處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文/李如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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