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7月21日訊 莊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查處一起違規加工國家明令禁止食品案件。經查,大連恒佳食品有限公司接受海鮮盒子(北京)商貿有限公司委托,加工織紋螺,違反了國家相關規定。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大連恒佳食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接受海鮮盒子(北京)商貿有限公司委托,根據委托加工協議,海螺絲原料由海鮮盒子(北京)商貿有限公司采購(共1000斤),大連恒佳食品有限公司按照1.5元/盒收取加工費用。自2022年6月5日至2024年3月25日,大連恒佳食品有限公司共使用上述海螺絲原料120kg,生產“海鮮君撈汁海螺絲”870盒,已全部發貨。員工食堂自食130kg,原料庫剩余海螺絲原料250kg。加工使用原輔料及包裝共計價值8182.56元,共收取加工費用1305元。根據四川川法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所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編號:川法司鑒字[2024]第213-6號),該海螺絲是原國家衛生部2012年公告明令禁止采購、加工和銷售的織紋螺,為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
莊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大連恒佳食品有限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如下:1.沒收海螺絲原料250kg(貨值15000元);2.沒收違法所得1305元;3.罰款10000元。另京朝市監處罰﹝2025﹞500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海鮮盒子(北京)商貿有限公司將上述870盒“海鮮君撈汁海螺絲”銷至七鮮超市北京大興綠地繽紛城店(北京期選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大興高米店店),其中76盒有破損被商家退回。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海鮮盒子(北京)商貿有限公司處以2.11萬元罰款。
據悉,織紋螺本身無毒,但因生長過程中攝食有毒藻類、富集和蓄積藻類毒素而被毒化,因此可能會含有河豚毒素。河豚毒素屬于非蛋白性質毒素,性質非常穩定,煎炒燉煮燜等一般加熱方式并不會破壞它的結構。每年夏季都是織紋螺食物中毒的高發季節,全國多地也曾多次發布警示,提醒市民勿食織紋螺。
企查查顯示,海鮮盒子(北京)商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25日,曾用名將愛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3-06 至 2018-09),法定代表人為楊軍,注冊資本為125.71萬元,企業注冊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陽區光華路15號院1號樓13層1307-06,所屬行業為批發和零售業。對外投資大連海鮮君食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經查詢,海鮮盒子(北京)商貿有限公司在網購平臺開設“海鮮君零食旗艦店”,店鋪內主營即食海鮮產品,產品參數頁顯示,該店鋪內產品均由大連恒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值得注意的是,大連恒佳食品有限公司的法人、實控人和受益所有人均為楊軍。(信網記者)
大家愛看